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代理国外投资财团寻求国内投资项目,现我所代理香港投资基金提供以下贷款业务:
资金来源:标普AA级香港银行或香港私人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银主”)
贷款抵押物:物业资产(房地产)。抵押物价值以银主对抵押物估值价为准
放贷金额:实际贷款额为银主对抵押物估值价的50% - 60%
还款年期: 2年或以上,每年初付息,最后一年底还本。
利率: 香港PRIME利率-1至+2, 审核文件后,视借方公司的信用、担保及盈利能力等决定(香港PRIME利率为浮动利率,目前年利率为5.25%)。
银主行政手续费: 约贷款金额的5% - 10%,实际费用经核实贵司所有文件及资料后,才能落实。(如银主是银行,收费约0.1% - 0.5%)。
中介人(含银主聘用咨询师、会计师、律师等)顾问费: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实际费用经核实所有文件后,才能落实。
申请程序简要:
(1) 借方提供项目简介,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拟用作担保的抵押资产简介、拟用于还款的资金来源简介。
(2) 银主初步审查接受后,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两份交银主审批(请提供该文件清晰的复印本,及请加盖公章,以下第1-5项为必要文件):
1. 贷款申请计划书 (企业信笺打印,加盖公章),包含公司简介;项目简介 / 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文;用款计划(资金投入的时间表及用途);还款计划(预算还款时间表,贷款期间的收入预测及来源,例如项目销售收入,租金收入等)。
2. 企业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组织大纲,公司章程,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副本等;
3. 财务年终报表 -- 会计师事务所,近24 - 36个月审计财务报告,及企业在同时期内的缴税纪录(政府税单);
4. 抵押物资料明细表 -- 地点,楼高,面积,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法物业资产法律证明等;
5. 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书;
6. 过往六个月主要来往银行的月结单;
7. 银行负债声明--有抵押或无抵押的债项,包括:银行最初之贷款金额及贷款批核文件;最近三个月之还款记录证明及本金余额。
8. 项目土地证:包括土地使用权覆批及支付补偿地价等文件;
9.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10. 董事会会议记录 (有关这次贷款及物业资产抵押及委托书决议);
11. 融资委托书(委托某代理人办理手续)。
(3) 借款人与银主指定的代表举行会议,由借方解释贷款用途及抵押资产,银主解释贷款合约。双方商讨具体贷款及抵押细节条款;
(4) 双方同意贷款合同各项条款并签约后,双方根据贷款合同办理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银主划款给借款人,借款人收款后另开出一张金额等同于中间费用的付款票据予全体中介人(本条款可能变更为银主扣除行政费后划出余额给借方,由银主支付行政费)。
(在借款人借款未到位之前不发生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