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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要闻 | 新闻来源:安邦资讯 | 发布时间:
2008-5-15 11:27:00 |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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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日下午北京有震感后,已经陆续有十多人打电话来咨询个人如何投保‘财产险’,以及一旦发生地震并造成个人或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在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公室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这样介绍情况。但让这些咨询者失望的是,按现行的政策,即使购买了个人或家庭财产险,由地震造成的个人财产或家庭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但大部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都在人身保险的赔偿范围之内。比如,如果因地震造成死亡,寿险、意外险都可以赔偿。查阅各大保险公司的个人或家庭投保“财产险”的和约款项中,地震基本都出现在免责条款中。
财产险分为企业财险和家庭财险,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对企业财险设置了“附加险”:如果企业有特殊要求,可以对地震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投保。但在家庭财险当中,地震造成的财产和经济损失都不会得到理赔。“以前,我国是将地震纳入财产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的。”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说,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情况发生了变化,地震责任从财产险中被剔除。据说原因一方面是我国是地震多发国,另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接轨。
“当时国外通行的做法是不考虑地震因素,加上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大,作为商业机构的保险公司自然不愿承担这个风险。”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介绍,同时,很多投保人觉得地震发生的概率太小,没必要为之多付出保险成本。如此背景下,地震从财产险中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