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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领域 | 新闻来源:安邦资讯 | 发布时间:
2008-7-14 11:21:25 |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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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证监会陆续批准了一批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如万科的59亿元、保利地产的43亿元、中粮地产的12亿元、新湖中宝的14亿元以及北辰实业的17亿元。
在房地产企业求助银行无门、上市融资无望、变卖项目又舍不得的困境下,公司债无疑为这些“求资若渴”、陷于资金困境中的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了希望。但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员回建强认为,公司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企的融资之困。
首先,公司债的发行有较高的门槛。对于发债主体的资格,证监会更加倾向于大型、国有的房地产企业。这从目前成功发行企业债的名单中就可以明显看出来。而一些急需资金救命、实力较小的房地产企业恰恰很难得到发行资格。
其次,公司债的融资成本依然较高。如即将发行的保利地产企业债,其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5%-7%,而7月2日发行的新湖中宝票面利率则达到了9%。而规模较小或资质较差的企业,且不说能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即使审核通过,发行成本也会大大提高。
再次,公司债融资规模有限。从证监会已经审核通过的几家房地产企业的发债规模看,最高是万科的59亿元,其余的则都在二三十亿元的水平,少的只有12亿元。
这样的融资规模对动辄几亿、几十亿元的房地产项目运作而言,根本不解渴。